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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02日
诉前化解小额网络买卖纠纷
  本报讯(通讯员周群)日前,石台法院诉前化解一起因网络平台购物退货退款引起的买卖纠纷,成功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督促经营者诚信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营商环境。
  据了解,原告曾某系拼多多平台店铺经营者。前不久,被告李某在原告店铺购买美甲饰品共计5.2元,李某收到货后,因商品数量与商品描述不一致,遂向拼多多平台申请退货退款。因李某信用较好,平台在货未退情况下直接退款,后因退货问题产生矛盾,经协商无果,故诉至法院。曾某要求被告退还货款5.2元,并赔偿其调档费200元、快递费21元、材料费140元,合计366.2元。
  本案标的虽然金额很小,但双方矛盾较大,如立案开庭审理,会加重双方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增加诉累,遂依法进行诉前调解。承办法官多次与原、被告进行沟通,原告认为被告要求退款但未退货,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并且被告在平台上投诉,给其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被告认为其申请退货退款,但原告没有提供有效地址,导致无法退货,并反映原告对其进行短信轰炸等等。通过承办法官全面了解案情、分析争议焦点,耐心释法明理,被告最终同意退还5.2元货款,并就平台不当言论致歉,原告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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