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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21日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退还摊点卫生费押金的公告
  为保证城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2012年以来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暂收了摊点经营户卫生费押金,现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正在办理退款事宜,请以下经营户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至2024年4月20日前,持经营户有效证件和押金收据原件,来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理退款事宜,逾期将不再办理。
  经营户名单:杨益霞、刘红云、吴正叶、丁明安、陆正云、王西霞、童现群、陆志学、何正文、卢正琴、石竹青、李萍、谢飞、杜来根、桂新年、代素英、杨延庭、王红芮、胡来萍、陈殿芹、彭志珍、纪平爱、胡改华、王玉香、徐满慧、孙七一、胡桃英、刘中华、吴海梅、方修萍、张金芳、纪凤霞、张鼎文、徐兰枝、孙春梅、孙丰有、杨玲、陶春霞、董友萍、吴义珍、胡爱东、胡爱芳、章海斌。
  办理退款单位: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地址:池州市贵池区建设西路556号东二楼财务室;联系人:钱晨,联系电话:17756686889;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特此公告。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