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15日
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到党和国家工作的方方面面,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重心在基层,力量也在基层。必须坚定不移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找准基层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夯实基础,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意识和能力。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推进民生福祉建设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是基层的真实写照,基层社会治理千头万绪,条条关乎民生,处理不好极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国家长治久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动员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夯实国家安全的社会基础,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不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就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就要紧紧抓住民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解决好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与此同时还要筑牢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始终把人民作为国家安全的基础性力量,要求国家安全工作必须依靠人民,必须得到人民的认同和支持,必须充分动员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尤其需要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特殊利益群体,比如老弱病残、失业群体等的利益,确保他们的诉求得到合理表达以及合理的维护。这也是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应有之义,以高质量的充分就业解决好最根本的民生问题,以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为社会平稳运行打牢基石。
推动人民内部矛盾化解,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各种社会矛盾也发生在基层,如果不能及时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就可能小事变大,影响社会稳定。要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首先要正确认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生成机制,人民内部矛盾归根到底是利益矛盾,所以要关注一些具体的利益的诉求表达、权益保障以及矛盾协调。在长期社会治理工作中如何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经验俯拾即是,但总的思路和原则都是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推进社会治理要求继续将治理和服务重心放在基层,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60多年以前,浙江诸暨枫桥镇就因为把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得好,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社会稳定,得到了毛主席的肯定性批示。改革开放以后,枫桥镇不断创新,推动平安建设,形成“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新局面,也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示批示,要求推广“枫桥经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就是要继续坚持系统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针对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安全的新需求和参与安全治理的意愿,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适应人民群众安全需求的长效安全治理机制,并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形成群防群治,党委、政府和社会力量互动的良性社会治理局面。
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公共安全水平和治理能力得到显著提升,社会大局保持长期稳定,书写了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成为世界上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但也要看到,每年我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仍易发频发,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势在必行。要实现公共安全、社会稳定,人民生命安全必须放在首位,切实有效地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健全公共安全体制和机制要注意两个方面因素:一方面是预防。当处于风险状态,还没爆发的时候,要预防好,不要让风险成为现实的危险;另一方面是应急。一旦风险爆发,将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公共安全,包括传统意义上的一些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还包括一些公共卫生事件等一些特殊的应急状态。所以一旦出了危险的时候,需要应急管理。要坚持预防为主,构建更为系统有效的源头治理模式。“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随着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公共安全风险日益增加,新型风险带来新挑战,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预防公共安全隐患事先要排查,在安全生产方面要形成全链条的责任制。坚持未雨绸缪,提升安全应急保障能力。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提升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十分必要。从上到下应急管理的体制正在不断健全,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不断得到保障,所以要把相关的责任制落实到位,把隐患排查清楚。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推进民生福祉建设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是基层的真实写照,基层社会治理千头万绪,条条关乎民生,处理不好极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国家长治久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动员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夯实国家安全的社会基础,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不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就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就要紧紧抓住民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解决好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与此同时还要筑牢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始终把人民作为国家安全的基础性力量,要求国家安全工作必须依靠人民,必须得到人民的认同和支持,必须充分动员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尤其需要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特殊利益群体,比如老弱病残、失业群体等的利益,确保他们的诉求得到合理表达以及合理的维护。这也是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应有之义,以高质量的充分就业解决好最根本的民生问题,以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为社会平稳运行打牢基石。
推动人民内部矛盾化解,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各种社会矛盾也发生在基层,如果不能及时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就可能小事变大,影响社会稳定。要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首先要正确认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生成机制,人民内部矛盾归根到底是利益矛盾,所以要关注一些具体的利益的诉求表达、权益保障以及矛盾协调。在长期社会治理工作中如何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经验俯拾即是,但总的思路和原则都是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推进社会治理要求继续将治理和服务重心放在基层,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60多年以前,浙江诸暨枫桥镇就因为把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得好,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社会稳定,得到了毛主席的肯定性批示。改革开放以后,枫桥镇不断创新,推动平安建设,形成“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新局面,也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示批示,要求推广“枫桥经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就是要继续坚持系统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针对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安全的新需求和参与安全治理的意愿,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适应人民群众安全需求的长效安全治理机制,并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形成群防群治,党委、政府和社会力量互动的良性社会治理局面。
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公共安全水平和治理能力得到显著提升,社会大局保持长期稳定,书写了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成为世界上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但也要看到,每年我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仍易发频发,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势在必行。要实现公共安全、社会稳定,人民生命安全必须放在首位,切实有效地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健全公共安全体制和机制要注意两个方面因素:一方面是预防。当处于风险状态,还没爆发的时候,要预防好,不要让风险成为现实的危险;另一方面是应急。一旦风险爆发,将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公共安全,包括传统意义上的一些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还包括一些公共卫生事件等一些特殊的应急状态。所以一旦出了危险的时候,需要应急管理。要坚持预防为主,构建更为系统有效的源头治理模式。“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随着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公共安全风险日益增加,新型风险带来新挑战,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预防公共安全隐患事先要排查,在安全生产方面要形成全链条的责任制。坚持未雨绸缪,提升安全应急保障能力。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提升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十分必要。从上到下应急管理的体制正在不断健全,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不断得到保障,所以要把相关的责任制落实到位,把隐患排查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