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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03日
“法警”联动促调解 案结事了解民忧

  本报讯(通讯员凌军)近日,石台县法院七都法庭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动协调,成功处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签订调解协议后,侵权方当即一次性兑现30余万元赔偿款。

  5月8日,方某骑二轮电动车在七都镇芳村村附近行驶时,与一位来自黄山市的79岁高龄行人陶某发生碰撞,事故致陶某和方某受伤,陶某被送往池州市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至今仍昏迷不醒,已经花费医疗费近10万元。因事故双方当事人的家庭经济拮据,方某在支付53000元医疗费之后未继续支付医疗费。

  5月底,陶某家属向七都法庭提出了先予执行10万元医疗费的申请,接到申请后,七都法庭承办法官立即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事故情况,通过走访方某和所在村村委会了解方某的家庭情况,并综合考虑陶某的伤情、年龄以及家庭条件等因素,认为该起纠纷采取协商处理对双方更为有利。经过承办法官两周时间多次调解,方某和陶某家属终于同意见面协商处理赔偿事宜。承办法官随即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前往陶某所在的镇法律服务所组织双方进行背靠背多轮调解。最终,方某和陶某家属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方某一次性付清30余万元赔偿款,陶某家属自愿出具了谅解书。至此,该起交通事故纠纷未经诉讼和先予执行程序,直接通过案外调解方式顺利化解。

  今年以来,石台县法院七都法庭共处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6件,均以调解方式结案,通过调解结案的赔偿金额共计13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