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27日
无人机“黑飞”,被罚
本报讯(通讯员吴晓燕 陈嘉琪)未实名登记、未登记备案报批、未报批在管制空域内飞行……这些行为都是“黑飞”。近日,市公安局查处一起无人机“黑飞”案。
7月21日上午8点20分,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特勤大队无人机中队民警在安徽省低空公共安全管制平台开展巡查工作时发现,一架未实名登记的无人机在池州火车站(管制空域)上空飞行。
根据对无人机数据的分析研判,特警判断飞手可能在池州火车站对面的某家具城附近后,立即通知火车站警务站特警执勤组和合肥铁路公安处池州站派出所民警,最终在某家具城门口锁定了“黑飞”无人机飞手刘某。
经现场调查,该飞手因不了解2024年1月1日施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未按照《条例》要求进行实名登记,也未向有关部门报备在管制空域飞行,触犯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第五款有关规定。
池州特警对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帮助其进行实名登记和管理服务登记。合肥铁路公安处池州站派出所对刘某给予20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