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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29日
一网民因公然辱骂他人被判刑

  本报讯(通讯员李文君)近期,贵池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利用网络平台公然辱骂他人的寻衅滋事案。

  被告人阿明(化名)与阿华(化名)因琐事产生矛盾,遂通过某直播平台辱骂、诽谤对方,经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后,不知悔改,为发泄情绪、逞强耍狠,继续多次以网络直播方式辱骂阿华及其家人,并在直播间泄露阿华个人隐私,对其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被告人阿明因矛盾纠纷辱骂、诽谤他人,在被公安机关批评制止、行政处罚后,仍继续多次在网络直播时辱骂他人,每次直播间人数都达数百人,5次直播累计进入逾3000人次,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决定对阿明依法提起公诉。最终,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阿明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