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04日
两部门联动 诉前化解医疗纠纷
本报讯(通讯员周群)近日,石台法院联合县卫生健康委诉前成功调解一起医疗损害纠纷,有效化解了医患双方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4月,王某因腰椎间盘突出前往石台某医院进行微创手术治疗。出院后,王某仍感到腰腿疼痛以及脚部发麻,便到另一家医院复查,复查结果与手术医院检查结果不一致,王某认为系手术医院误诊导致手术无效,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考虑到此起医疗损害纠纷有着专业性强、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等特点,于是在法院内部成立联合调解小组,就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成本、风险以及原告诉请赔偿项目是否合理等问题进行法律分析;在外部联合县卫生健康委共同做医患双方的思想工作,对诊疗过程是否存在过错、诊疗结果对患者是否造成损害进行专业分析。经过多次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手术医院一次性赔偿王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6万元。目前该款已全部赔偿到位,案结事了。
近年来,石台法院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法院+”联合调解模式,扩大解纷力量“朋友圈”,推动行业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