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11日
围绕中心谋发展 履职尽责为人民
□ 钱凯
2024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也是石台县人大常委会设立42周年。42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指引下,石台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石台县,原名石埭县。新中国成立后,先后属池州专区、徽州专区、芜湖专区管辖,1959年因建陈村水库(太平湖)被撤销建制。1965年7月,国务院批准设立石台县。
追溯历史,石埭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是建国初期该县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至1953年7月共召开十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4年7月4日,石埭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建立,至1959年被撤销建制,共召开三届六次人民代表大会。1965年复建石台县,次年3月召开了石台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由于受“文化大革命”影响,从1966年召开第一届第一次会议后至1982年,均未召开过人民代表大会。当时,因历史原因,在序列上将1968年8月县革命委员会排为第二届,故此后召开的人代会称为第三届。
1982年3月18日,石台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会期六天。在这次会议上,设立了石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产生了石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标志着石台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完整建立。经过历届县人大常委会的努力,该县人大工作取得长足发展,组织制度和议事规则不断健全,监督工作、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代表工作不断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履职能力不断提高,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人大自身建设得到不断加强
历届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必修课和基本功,高度重视、全面部署、扎实推进。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作为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根本保证,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要位置,健全党组班子带头学、组成人员集中学、人大代表履职学、机关干部常态学的理论学习机制,“第一议题”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历届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注重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近年来,在县委坚强领导下,针对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专业分布不合理、人员力量缺乏等问题,加强了人大干部交流转岗,人大工作活力不断得到显现。2014年,石台县“三个人大”(活力人大、作为人大、创新人大)建设的做法和经验,先后在全国人大培训会议和省、市人大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历届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制度建设,根据宪法和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先后建立了人大代表选举、常委会议事决策、监督、决定、代表建议意见办理、代表“双联系”、机关建设等多项制度机制,并及时修改完善,使人大工作始终保持创新活力。每届人大坚持履新第一年明确制度建设任务,提出需要建立、修订、完善的制度建设任务,写进人代会工作报告,列入常委会工作计划。安排专人负责制度建设,抓好督查督办、跟踪问效。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监督问题,2013年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报告履行职责情况暂行办法》。
依法履职尽责 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依法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从1982年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一次行使监督权,听取审议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到近年来强化全链条监督,在参与中监督,在支持中监督,人大监督更加务实有力。自2012年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任职以来,共听取审议工作报告132项,开展执法检查24次,开展专题视察18次,作出决议决定42项。
历届县人大常委会十分注重经济运行质量,每年都安排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的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决算报告以及审计工作报告,围绕“三保”,抓好财政预算年度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草案审查,依法调整财政收支预算,提出针对性建议,助推年度计划顺利完成、目标如期实现。高度关注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每年都安排视察和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主任会议成员深入一线,协调解决问题,推动了全县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多年来,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G3W德上高速石台段顺利建成通车,圆了石台人民“高速梦”。建县以来单体投资最大工程项目抽水蓄能电站“落地生根”。
历届县人大常委会把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紧扣高质量整县摘帽,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围绕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十大工程”,通过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开展集中视察、跟踪检查,组织扶贫项目实施及资金拨付使用督查, (下转5版) (上接2版)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全力促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细、落地、落实。认真落实县委部署,牵头抓好并持续深化凤台石台县域对接帮扶工作,认真落实包保帮扶和驻村扶贫工作,其中常委会派驻干部所在的七都镇新棚村党支部获评“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积极动员全县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结对帮扶、走访调研等脱贫攻坚活动,累计帮扶联系贫困户800余户,帮助落实扶贫项目120余个,凝聚合力谱写石台脱贫攻坚“人大篇章”。
历届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就医、就业、入学、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胸怀全局、勇于担当,在“监督日历”里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菜篮子”是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物价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推动县政府制定蔬菜产业发展规划,落实专项资金,加大蔬菜基地建设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听取审议县政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保基金管理使用、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全县中小学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残疾人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教师队伍建设、血防、新农合、基层卫生院建设、县医院建设与发展等专题调研,支持县政府出台政策、措施,助推了全县社会保障事业水平的稳步提升。聚焦新冠疫情防控,听取和审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等报告,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督促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食用的决定,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从2018年开始,每年依法听取和审议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推动环保监管责任全面压实,石台县生态环境状况多年稳居全省前列,荣获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养生宜居县、中国最美生态休闲旅游名县、第七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连续两年入选“中国最美县域”榜单,秋浦河石台段被水利部授予全国最美家乡河。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落地生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承载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和实践。
历届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培训工作,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开展代表履职培训,每届县人大代表均实现培训全覆盖,代表履职能力得到持续提升。常态化安排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会,邀请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组织代表参加县政府听证会、县规划委会、相关部门行业测评会等活动,扩大代表履职参与范围,保障代表知情知政,促进代表更好履职。2015年,制定《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区选民活动暂行办法》,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建议,收集民情民意,及时交“一府两院”办理,进一步增强了代表履职意识。
历届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健全完善代表履职激励机制,持续开展先进代表小组、优秀代表建议评选表彰,不断丰富闭会期间的代表履职活动,规范代表阵地建设,引导各级人大代表各展所长、各尽其能,全力参与乡村振兴联户包帮、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公益慈善、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自全省人大开展“关注民生提建议、五级代表在行动”以来,石台首创“党建+人大代表”工作模式,持续加强村级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推行驻村各级人大代表统一进站,每月通过会商共议的方式提出代表意见建议,常委会相关做法得到省、市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
在总结历届县人大常委会经验基础上,首创提出了“主任领衔、县长领办、部门承办、工委督办、代表问效、社会公开”的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制度,建立了主任会议成员集体督办议案、常委会副主任负责重点建议督办制度。通过走访领衔代表、约谈承办单位负责人、分类召开集中督办会、开展满意度测评、在县人大网站公开办理测评结果等方式,督促承办单位认真办理。县政府高度重视,定措施、发通报、抓督查,将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推动办理质量逐年提高,办理成果向政策、制度层面转化,初步形成了“提、交、办、督、评”闭环工作机制。
历届县人大常委会把人大代表依法参加行使监督权,反映民情民意、监督“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和推动解决实际问题有机结合起来,作为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在常委会确定年度监督议题上,把代表议案建议、群众反映意见作为确定监督议题的重要依据,确保监督工作有的放矢、切中要害。
时代呼唤担当,使命引领未来。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石台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忠诚履职、实干担当、奋勇争先,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石台新篇章”作出新贡献。 (作者系石台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2024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也是石台县人大常委会设立42周年。42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指引下,石台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石台县,原名石埭县。新中国成立后,先后属池州专区、徽州专区、芜湖专区管辖,1959年因建陈村水库(太平湖)被撤销建制。1965年7月,国务院批准设立石台县。
追溯历史,石埭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是建国初期该县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至1953年7月共召开十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4年7月4日,石埭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建立,至1959年被撤销建制,共召开三届六次人民代表大会。1965年复建石台县,次年3月召开了石台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由于受“文化大革命”影响,从1966年召开第一届第一次会议后至1982年,均未召开过人民代表大会。当时,因历史原因,在序列上将1968年8月县革命委员会排为第二届,故此后召开的人代会称为第三届。
1982年3月18日,石台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会期六天。在这次会议上,设立了石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产生了石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标志着石台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完整建立。经过历届县人大常委会的努力,该县人大工作取得长足发展,组织制度和议事规则不断健全,监督工作、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代表工作不断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履职能力不断提高,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人大自身建设得到不断加强
历届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必修课和基本功,高度重视、全面部署、扎实推进。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作为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根本保证,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要位置,健全党组班子带头学、组成人员集中学、人大代表履职学、机关干部常态学的理论学习机制,“第一议题”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历届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注重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近年来,在县委坚强领导下,针对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专业分布不合理、人员力量缺乏等问题,加强了人大干部交流转岗,人大工作活力不断得到显现。2014年,石台县“三个人大”(活力人大、作为人大、创新人大)建设的做法和经验,先后在全国人大培训会议和省、市人大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历届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制度建设,根据宪法和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先后建立了人大代表选举、常委会议事决策、监督、决定、代表建议意见办理、代表“双联系”、机关建设等多项制度机制,并及时修改完善,使人大工作始终保持创新活力。每届人大坚持履新第一年明确制度建设任务,提出需要建立、修订、完善的制度建设任务,写进人代会工作报告,列入常委会工作计划。安排专人负责制度建设,抓好督查督办、跟踪问效。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监督问题,2013年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报告履行职责情况暂行办法》。
依法履职尽责 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依法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从1982年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一次行使监督权,听取审议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到近年来强化全链条监督,在参与中监督,在支持中监督,人大监督更加务实有力。自2012年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任职以来,共听取审议工作报告132项,开展执法检查24次,开展专题视察18次,作出决议决定42项。
历届县人大常委会十分注重经济运行质量,每年都安排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的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决算报告以及审计工作报告,围绕“三保”,抓好财政预算年度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草案审查,依法调整财政收支预算,提出针对性建议,助推年度计划顺利完成、目标如期实现。高度关注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每年都安排视察和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主任会议成员深入一线,协调解决问题,推动了全县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多年来,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G3W德上高速石台段顺利建成通车,圆了石台人民“高速梦”。建县以来单体投资最大工程项目抽水蓄能电站“落地生根”。
历届县人大常委会把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紧扣高质量整县摘帽,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围绕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十大工程”,通过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开展集中视察、跟踪检查,组织扶贫项目实施及资金拨付使用督查, (下转5版) (上接2版)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全力促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细、落地、落实。认真落实县委部署,牵头抓好并持续深化凤台石台县域对接帮扶工作,认真落实包保帮扶和驻村扶贫工作,其中常委会派驻干部所在的七都镇新棚村党支部获评“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积极动员全县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结对帮扶、走访调研等脱贫攻坚活动,累计帮扶联系贫困户800余户,帮助落实扶贫项目120余个,凝聚合力谱写石台脱贫攻坚“人大篇章”。
历届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就医、就业、入学、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胸怀全局、勇于担当,在“监督日历”里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菜篮子”是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物价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推动县政府制定蔬菜产业发展规划,落实专项资金,加大蔬菜基地建设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听取审议县政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保基金管理使用、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全县中小学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残疾人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教师队伍建设、血防、新农合、基层卫生院建设、县医院建设与发展等专题调研,支持县政府出台政策、措施,助推了全县社会保障事业水平的稳步提升。聚焦新冠疫情防控,听取和审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等报告,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督促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食用的决定,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从2018年开始,每年依法听取和审议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推动环保监管责任全面压实,石台县生态环境状况多年稳居全省前列,荣获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养生宜居县、中国最美生态休闲旅游名县、第七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连续两年入选“中国最美县域”榜单,秋浦河石台段被水利部授予全国最美家乡河。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落地生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承载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和实践。
历届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培训工作,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开展代表履职培训,每届县人大代表均实现培训全覆盖,代表履职能力得到持续提升。常态化安排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会,邀请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组织代表参加县政府听证会、县规划委会、相关部门行业测评会等活动,扩大代表履职参与范围,保障代表知情知政,促进代表更好履职。2015年,制定《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区选民活动暂行办法》,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建议,收集民情民意,及时交“一府两院”办理,进一步增强了代表履职意识。
历届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健全完善代表履职激励机制,持续开展先进代表小组、优秀代表建议评选表彰,不断丰富闭会期间的代表履职活动,规范代表阵地建设,引导各级人大代表各展所长、各尽其能,全力参与乡村振兴联户包帮、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公益慈善、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自全省人大开展“关注民生提建议、五级代表在行动”以来,石台首创“党建+人大代表”工作模式,持续加强村级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推行驻村各级人大代表统一进站,每月通过会商共议的方式提出代表意见建议,常委会相关做法得到省、市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
在总结历届县人大常委会经验基础上,首创提出了“主任领衔、县长领办、部门承办、工委督办、代表问效、社会公开”的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制度,建立了主任会议成员集体督办议案、常委会副主任负责重点建议督办制度。通过走访领衔代表、约谈承办单位负责人、分类召开集中督办会、开展满意度测评、在县人大网站公开办理测评结果等方式,督促承办单位认真办理。县政府高度重视,定措施、发通报、抓督查,将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推动办理质量逐年提高,办理成果向政策、制度层面转化,初步形成了“提、交、办、督、评”闭环工作机制。
历届县人大常委会把人大代表依法参加行使监督权,反映民情民意、监督“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和推动解决实际问题有机结合起来,作为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在常委会确定年度监督议题上,把代表议案建议、群众反映意见作为确定监督议题的重要依据,确保监督工作有的放矢、切中要害。
时代呼唤担当,使命引领未来。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石台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忠诚履职、实干担当、奋勇争先,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石台新篇章”作出新贡献。 (作者系石台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