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16日
拍租公告
受单位委托,我公司将于2024年10月25日10时30分在我司三楼会议厅举行拍租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租标的
乌沙镇办公楼对面地块,四至范围(东至工业大道,西至浆砌石沟渠,南至贵茶公路,北至人民路),租期:3年,面积约170.3亩,年租金起拍价:305元/亩。
二、拍租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租前一日止,标的物所在地。
三、竞租保证金
有意竞租者请于2024年10月24日15时前携带有效证件至我司办理竞租登记手续,并缴纳标的物5万元竞租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竞租不成,保证金在会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特别提醒
1、该地块仅限于粮油传统农作物种植,不得利用地块开展其他经营活动,承租方必须符合国家耕地保护、非农化非粮化、生态环境及安全生产等方面政策法规相关要求。
2、在经营期限内,因自然灾害、政策因素或土地规划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失一律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在经营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改变出租标的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任何名义转让经营权。
4、在经营期限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时,承租方应当服从,如有青苗补偿,青苗补偿款归承租方所有。
5、在经营权期限内,因抗旱、排涝、道路等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6、在经营期限内,承租方应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各项规定,接受出租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如不按规定生产出现安全事故或造成环境污染的,所有法律责任和损失一律由承租方承担。
7、租赁期满,承租方应按照约定无条件将地块交还出租方,并恢复土地原状。
8、拍租成交后,承租方应将3年租金一次性付清给出租方。
标的物按现状拍租,有关事项和要求详见竞租须知,资料费200元。
五、竞租保证金交纳账户
账户名称:安徽双江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池州九华农村商业银行池阳支行
账号:20000251441010300000018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池州市翠柏北路以东百荷商务楼
联系电话:13637121118
工商监督电话:0566-2031615
安徽双江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6日
一、拍租标的
乌沙镇办公楼对面地块,四至范围(东至工业大道,西至浆砌石沟渠,南至贵茶公路,北至人民路),租期:3年,面积约170.3亩,年租金起拍价:305元/亩。
二、拍租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租前一日止,标的物所在地。
三、竞租保证金
有意竞租者请于2024年10月24日15时前携带有效证件至我司办理竞租登记手续,并缴纳标的物5万元竞租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竞租不成,保证金在会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特别提醒
1、该地块仅限于粮油传统农作物种植,不得利用地块开展其他经营活动,承租方必须符合国家耕地保护、非农化非粮化、生态环境及安全生产等方面政策法规相关要求。
2、在经营期限内,因自然灾害、政策因素或土地规划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失一律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在经营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改变出租标的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任何名义转让经营权。
4、在经营期限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时,承租方应当服从,如有青苗补偿,青苗补偿款归承租方所有。
5、在经营权期限内,因抗旱、排涝、道路等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6、在经营期限内,承租方应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各项规定,接受出租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如不按规定生产出现安全事故或造成环境污染的,所有法律责任和损失一律由承租方承担。
7、租赁期满,承租方应按照约定无条件将地块交还出租方,并恢复土地原状。
8、拍租成交后,承租方应将3年租金一次性付清给出租方。
标的物按现状拍租,有关事项和要求详见竞租须知,资料费200元。
五、竞租保证金交纳账户
账户名称:安徽双江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池州九华农村商业银行池阳支行
账号:20000251441010300000018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池州市翠柏北路以东百荷商务楼
联系电话:13637121118
工商监督电话:0566-2031615
安徽双江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