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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11日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池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决定》已经2024年10月31日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并经2024年11月22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