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24日
九华山320亩茶园林地十年经营权拍租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于2025年4月2日10时30分在我司三楼会议厅举行拍租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租标的:
九华山320亩茶园林地十年经营权拍租,年租金起拍价:106666.00元。
二、拍租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拍租前一日止,标的物所在地。
三、竞租保证金:有意竞租者请于2025年4月1日15时前携带有效证件到我司办理竞租登记手续,并缴纳标的物5万元竞租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竞租不成,保证金在会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标的物按现状拍租,有关事项和要求详见竞租须知,资料费200元。
四、竞租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安徽双江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池州九华农村商业银行池阳支行
账号:20000251441010300000018
五、联系地址:池州市翠柏北路以东百荷商务楼
联系电话:13637121118
工商监督电话:0566-2031615
六、特别提醒:
1、租金一年一付,遵循先付款后租赁的原则。承租期间,因自然灾害、政策因素(九华山管委会或九华镇人民政府通知收回茶园)以及林地规划等原因,出租人可无条件收回茶园林地,无需对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2、竞租人须自行到现场了解四至范围,委托人和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拍租成功后,出租人不提供厂房等配套设施,由承租人自行解决。
3、在经营期限内,只限于对现有茶叶进行维护修剪,不得套种其他经济作物。如需对茶园进行改造,需得到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其费用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被解除后,改造部分产权无偿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任何名义转让经营权。
4、租赁经营期限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时,承租人应当服从。
5、经营期限内,因道路、管线工程、大型基础设施等国家建设项目需要征用、临时占用,承租人必须服从并不得拒绝阻挠。
一、拍租标的:
九华山320亩茶园林地十年经营权拍租,年租金起拍价:106666.00元。
二、拍租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拍租前一日止,标的物所在地。
三、竞租保证金:有意竞租者请于2025年4月1日15时前携带有效证件到我司办理竞租登记手续,并缴纳标的物5万元竞租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竞租不成,保证金在会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标的物按现状拍租,有关事项和要求详见竞租须知,资料费200元。
四、竞租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安徽双江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池州九华农村商业银行池阳支行
账号:20000251441010300000018
五、联系地址:池州市翠柏北路以东百荷商务楼
联系电话:13637121118
工商监督电话:0566-2031615
六、特别提醒:
1、租金一年一付,遵循先付款后租赁的原则。承租期间,因自然灾害、政策因素(九华山管委会或九华镇人民政府通知收回茶园)以及林地规划等原因,出租人可无条件收回茶园林地,无需对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2、竞租人须自行到现场了解四至范围,委托人和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拍租成功后,出租人不提供厂房等配套设施,由承租人自行解决。
3、在经营期限内,只限于对现有茶叶进行维护修剪,不得套种其他经济作物。如需对茶园进行改造,需得到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其费用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被解除后,改造部分产权无偿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任何名义转让经营权。
4、租赁经营期限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时,承租人应当服从。
5、经营期限内,因道路、管线工程、大型基础设施等国家建设项目需要征用、临时占用,承租人必须服从并不得拒绝阻挠。
安徽双江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