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龙骏家园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用电户号:340******7105;用电地址:青阳县庙前镇高原村前进组,自2023年6月开始至2025年7月,已连续26个月未用电且无法取得联系,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五条“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用户需再用电时,按照新装用电办理。”现对你户进行销户公示,待公示期结束后,我司将按规定对你户进行销户。
公示日期:2025年8月14日——9月14日
特此公告
国网青阳县供电公司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