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07日
以地方人大的创造性实践展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独特魅力
□记者石泽丰
2018年以来,池州驶入了快速发展的车道,速度加快、结构优化、质量提升、后劲增强、大局稳定。
4年来,池州在一场场考试中,交出了一份让党和人民满意的精彩答卷。面对决战脱贫攻坚和决胜全面小康社会、抗击疫情、抗洪救灾、收官“十三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找准切入点、结合点、发力点,为加快现代化“三优池州”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旗帜鲜明讲政治
人大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始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贯穿人大工作始终,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在坚决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立足于更好履行职责使命过程中,统筹推进各项建设,履职能力有较大提高,自身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4年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对标对表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制定落实责任清单,推进每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同时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研究把关立法、监督、代表工作有关方案,研究加强人大工作16项任务清单,不断提高人大工作质效。落实市委部署要求,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担任招商顾问、新兴产业集群有关工作专班群长、副群长,联系督导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工作,联系贫困村和乡镇、企业、园区等单位,全身心融入和支持到全市工作大局之中。
4年来,在强化理论武装和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常委会一以贯之地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中央重要文件精神等作为党组会议和理论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议题”,连续两年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专题座谈会,并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抓实抓细各项专题集中教育,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常委会组织机构、干部队伍和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4年来,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地方立法质效并进、监督工作实效增强、重大事项决定权有效行使、代表主体地位更加凸显、根本政治制度深入人心。
紧扣大局抓重点
彰显好人大工作的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是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为之努力的方向。2018年以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务实推进监督工作提质增效,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4年来,共开展专题询问4次、评议15次。
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主动增加监督工作任务,推动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决定,全面开展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等监督检查。围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审查批准相关资金、预算调整方案,动员激励代表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一线履职尽责。
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常委会不断深化拓展经济工作监督,审议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就培育壮大优势产业、强化重大项目攻坚、绿色发展等,提出针对性建议。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开展科技进步法执法调研、半导体产业集聚基地建设调研,加强对大健康产业、全域旅游等监督支持, (下转2版) (接1版)推进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同时,高度关注重点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着力更好发挥重大项目对经济的拉动作用。紧盯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综合运用审议专项报告、专题询问、工作评议、执法检查等,为金融服务环境、政务服务环境、市场环境、招投标法治环境“把脉开方”。在打好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打赢脱贫攻坚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上,市四届人大常委会聚焦聚力,用法治力量重点抓抓重点。在民生重点领域、社会治理方面,强化工作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事项。关注“一老一小”,听取审议养老服务、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报告,依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肩负使命善作为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聚焦社会热点问题,回应群众热切期盼,是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鲜明特色。我市先后出台实施了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养犬管理条例、古建筑保护条例,提升了社会建设法治化水平。据统计,4年来,共制定地方性法规6部。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条例,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
为扩大群众对立法工作的参与度,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在征集市五届人大立法规划建议时,首次将征集对象扩大到了市基层“两代表一委员”和全市所有乡镇。设立了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聘请了22名同志担任法律顾问和立法专家顾问,实行了立法联系点负责同志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同时,为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常委会还建立了法规起草“双组长”制。对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在开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组织立法后评估。此外,在2021年,还出台了立法后评估办法,形成立法决策、制度设计、法规实施效果反馈的闭环,有效地从制度机制上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为一体推进法治池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市四届人大常委会聚焦法治建设履职尽责,对15个政府部门依法履职情况开展了评议,听取审议了法院刑事审判、执行工作和检察院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8个专项报告。同时,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执法检查+工作评议”方式,发挥多种监督手段组合效应,探索出了一条增强监督实效的新路径。
除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外,市四届人大常委会还在常委会各项工作中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激发代表履职热情,不断提升常委会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通过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健全代表工作机制;通过健全线上线下、多层次联系机制,建成完善了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建立并落实议案建议督办办法,对议案建议进行梳理分析,依法交由承办单位研究办理。4年来,4件议案、608件建议均办结,一些议案建议已转化为具体的政策、工作举措和成果。
为健全街道民主管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大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创造性开展工作,指导贵池区探索建立了街道居民议事会议制度、设立了人大代表工作站,保障了群众对街道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更多的民智民力融入了基层治理。
2018年以来,池州驶入了快速发展的车道,速度加快、结构优化、质量提升、后劲增强、大局稳定。
4年来,池州在一场场考试中,交出了一份让党和人民满意的精彩答卷。面对决战脱贫攻坚和决胜全面小康社会、抗击疫情、抗洪救灾、收官“十三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找准切入点、结合点、发力点,为加快现代化“三优池州”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旗帜鲜明讲政治
人大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始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贯穿人大工作始终,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在坚决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立足于更好履行职责使命过程中,统筹推进各项建设,履职能力有较大提高,自身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4年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对标对表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制定落实责任清单,推进每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同时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研究把关立法、监督、代表工作有关方案,研究加强人大工作16项任务清单,不断提高人大工作质效。落实市委部署要求,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担任招商顾问、新兴产业集群有关工作专班群长、副群长,联系督导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工作,联系贫困村和乡镇、企业、园区等单位,全身心融入和支持到全市工作大局之中。
4年来,在强化理论武装和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常委会一以贯之地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中央重要文件精神等作为党组会议和理论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议题”,连续两年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专题座谈会,并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抓实抓细各项专题集中教育,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常委会组织机构、干部队伍和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4年来,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地方立法质效并进、监督工作实效增强、重大事项决定权有效行使、代表主体地位更加凸显、根本政治制度深入人心。
紧扣大局抓重点
彰显好人大工作的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是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为之努力的方向。2018年以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务实推进监督工作提质增效,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4年来,共开展专题询问4次、评议15次。
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主动增加监督工作任务,推动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决定,全面开展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等监督检查。围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审查批准相关资金、预算调整方案,动员激励代表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一线履职尽责。
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常委会不断深化拓展经济工作监督,审议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就培育壮大优势产业、强化重大项目攻坚、绿色发展等,提出针对性建议。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开展科技进步法执法调研、半导体产业集聚基地建设调研,加强对大健康产业、全域旅游等监督支持, (下转2版) (接1版)推进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同时,高度关注重点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着力更好发挥重大项目对经济的拉动作用。紧盯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综合运用审议专项报告、专题询问、工作评议、执法检查等,为金融服务环境、政务服务环境、市场环境、招投标法治环境“把脉开方”。在打好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打赢脱贫攻坚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上,市四届人大常委会聚焦聚力,用法治力量重点抓抓重点。在民生重点领域、社会治理方面,强化工作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事项。关注“一老一小”,听取审议养老服务、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报告,依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肩负使命善作为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聚焦社会热点问题,回应群众热切期盼,是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鲜明特色。我市先后出台实施了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养犬管理条例、古建筑保护条例,提升了社会建设法治化水平。据统计,4年来,共制定地方性法规6部。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条例,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
为扩大群众对立法工作的参与度,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在征集市五届人大立法规划建议时,首次将征集对象扩大到了市基层“两代表一委员”和全市所有乡镇。设立了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聘请了22名同志担任法律顾问和立法专家顾问,实行了立法联系点负责同志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同时,为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常委会还建立了法规起草“双组长”制。对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在开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组织立法后评估。此外,在2021年,还出台了立法后评估办法,形成立法决策、制度设计、法规实施效果反馈的闭环,有效地从制度机制上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为一体推进法治池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市四届人大常委会聚焦法治建设履职尽责,对15个政府部门依法履职情况开展了评议,听取审议了法院刑事审判、执行工作和检察院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8个专项报告。同时,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执法检查+工作评议”方式,发挥多种监督手段组合效应,探索出了一条增强监督实效的新路径。
除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外,市四届人大常委会还在常委会各项工作中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激发代表履职热情,不断提升常委会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通过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健全代表工作机制;通过健全线上线下、多层次联系机制,建成完善了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建立并落实议案建议督办办法,对议案建议进行梳理分析,依法交由承办单位研究办理。4年来,4件议案、608件建议均办结,一些议案建议已转化为具体的政策、工作举措和成果。
为健全街道民主管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大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创造性开展工作,指导贵池区探索建立了街道居民议事会议制度、设立了人大代表工作站,保障了群众对街道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更多的民智民力融入了基层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