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28日
对两起拟不起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
本报讯(通讯员检宣)3月22日,县检察院依法对该县境内某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以及陈某某故意伤害一案拟不起诉举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依次阐述此次听证会的程序、目的和意义,先后介绍了两起拟不起诉案件的基本情况、经审查认定的事实、拟处理意见及理由,各听证员针对案件事实、证据、情节等进行了全面、客观的评议。听证员们认为,某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虚开数额较小,且已经积极补缴税款,情节较轻微。当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保障民营企业的发展,应给犯罪嫌疑单位一个改错的机会,减少因犯罪行为对民营企业的经营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对检察机关的拟作不起诉处理均表示同意。对陈某某故意伤害一案,听证员们认为属于家庭矛盾纠纷引发,且案发后陈某某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赔偿到位,并已取得谅解。对其作不起诉处理,有利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对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处理十分赞同。
本次听证会,检察机关广泛听取各方代表意见,以“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增强案件公开审查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依次阐述此次听证会的程序、目的和意义,先后介绍了两起拟不起诉案件的基本情况、经审查认定的事实、拟处理意见及理由,各听证员针对案件事实、证据、情节等进行了全面、客观的评议。听证员们认为,某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虚开数额较小,且已经积极补缴税款,情节较轻微。当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保障民营企业的发展,应给犯罪嫌疑单位一个改错的机会,减少因犯罪行为对民营企业的经营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对检察机关的拟作不起诉处理均表示同意。对陈某某故意伤害一案,听证员们认为属于家庭矛盾纠纷引发,且案发后陈某某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赔偿到位,并已取得谅解。对其作不起诉处理,有利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对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处理十分赞同。
本次听证会,检察机关广泛听取各方代表意见,以“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增强案件公开审查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