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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14日
对超长预售霸王条款说“不”
□盘和林
   
  作为一种销售“新玩法”,电商预售制越来越普遍。早期,预售主要针对商品定制生产,预付金具有合同保证金性质,商家以预付金约束消费者,防止违约。之后,随着一些购物节被制造出来,流量冲击下服务器宕机等问题凸显,不少电商平台开始支持商家通过预售的方式缓解服务器压力,预售模式也由此延伸至批量的标准商品销售领域。
  不过随着预售行为的普及,预售不合理的一面逐渐显露。预售期最早是7天,但现在预售时间越来越长,甚至最长要45天。超长预售期的存在,让商家占用用户预付金并以此进行生产成为可能,节约了商家的仓储和备货成本,实则是将成本和风险转嫁给了消费者。
  此外,预售合同中霸王条款越来越多,比如不退预付金、不退换、不接受中差评等。尤其是在预付金方面,商家经常使用“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条款来避免消费者“反悔”。在漫长预售等待期中,如果消费者“反悔”,要么损失预付金,要么被强制购买不需要的商品。但与此同时,超长预售的商家对自己的要求却很宽松,以各种理由来延迟发货甚至随意取消订单。
  预售作为一种销售方式,确有存在的必要和合理的一面,但其不断侵蚀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需要给予重视。不合理的超长预售,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电商零售的稳定发展。治理超长预售中存在的诸多乱象,法治依然是最优解。
  电商平台有必要对预售合同进行审查。评估预售时间的合理性,将“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等霸王条款从预售合同中剔除,让参与预售的消费者和购买现货的消费者享受同等消费者待遇。
  此外,商家随意取消和延迟发货等问题,显然属于违约行为,相关法律已给出明确答案,有违约金罚则可以参照。消费者可以选择违约金罚则或者定金罚则来获得赔偿。对于此类问题,有关方面要进一步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以简易仲裁的方式,用最小的成本帮助消费者讨回公道。又一个人造消费节将至,这些保护措施当提上日程。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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