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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01日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登)
——2022年12月31日在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池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金庆丰

 
  

2022年的主要工作

 
  2022年,是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履职开局之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制定《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任务清单》,及时组织专题学习,在市人大“一网一刊一微”推送新闻报道和深度解读,常委会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宣讲,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学习宣传,不断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引向深入。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主题,开展调查研究,深入谋划新时代人大工作,切实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部署新要求转化为具体措施和实际行动。
  切实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在党的历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上都是第一次。常委会把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栗战书委员长来安徽调研时讲话精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努力在学深做实上下功夫见实效。对标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和中央办公厅《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协助市委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制度性文件,并进一步细化实化,制定重点任务责任清单,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在全市人大系统落地生根。
  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对人大工作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做到党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重要会议、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坚持人大工作与全局工作同心同向、合拍合力,常委会负责同志担任新兴产业集群群长、副群长,开展“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优环境、稳经济”活动,督导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等,与安庆市人大常委会签订《协同推动“一江两岸、拥江发展”合作协议》。坚持将省委、市委人事意图体现到位,换届后,及时任命新一届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全年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4人次。组织26名“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向常委会口头或书面述职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任后监督继续加强。
  二、坚持质量和效率并重,立法工作迈出新步伐
  研究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在深入调研、广纳民意的基础上,注重与“十四五”立法项目衔接,认真编制本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涵盖了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管理、历史文化保护等17个立法项目。及时对做好新一届人大立法工作作出部署,有计划、分步骤地落实立法规划。
  加紧实施年度立法计划。坚持“小切口”立法,《池州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于11月1日开始施行,为保护我市林业资源和林业生态提供了法治支撑。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对《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犬只登记、分区管理措施等条款进行调整完善。回应群众关切,审议通过《池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治理框架、维修资金使用等突出问题作出明确规范。开展电动自行车管理、古文化遗址保护调研论证,为下一步出台地方性法规打下坚实基础。
  一体推进立法、普法、执法。在市新闻媒体、人大宣传平台发布《池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同步进行全面解读,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共同召开法规实施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指导各县区举办执法培训班,以法治力量保障全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着力推进立法、监督的有效衔接,开展《池州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检查,提出改进落实的意见。
  健全立法工作机制。从法律、城乡建设管理、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遴选20名同志担任法律顾问和立法专家顾问,为高质量立法提供智力支持。调整优化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更好发挥“民意直通车”作用。扩大公众参与,每项法规草案及修改稿采取网上发布、深入县区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集民意特别是利益相关方意见,反复协商协调,凝聚最大共识,不断提高法规的科学性、可实施性。
  三、扎实加强监督工作,服务全市工作大局
  聚焦高质量发展实施监督。听取审议计划执行、省自贸试验区池州联动创新区发展、安全生产、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并开展跟踪检查等,就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政府性投资绩效、实现更高水平开放等提出意见建议。开展产业基金调研、科技进步法主任会议议事意见跟踪检查,要求准确把握产业基金定位,发挥科技创新、产业基金在引导和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实体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开展新兴产业“双招双引”调研,建议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推动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在上届持续加强脱贫攻坚工作监督的基础上,今年,接续将推进乡村振兴作为重点,听取审议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开展乡村产业振兴审议意见跟踪检查,组织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开展全市民宿发展情况调研,建议强化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提档升级乡村旅游,全面推动乡村振兴。
  深入推进预决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强化预决算审查监督。制定预算审查监督专家顾问工作制度,聘任10名具有丰富理论和实务经验的专家顾问,为提高预算审查质量提供了专业支持。听取审议上半年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审计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告,批准2021年市级决算,建议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设立预算联网监督中心,配备专业力量,出台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规定,将市财政局、发改委等10个部门作为2022年度部门预算全程监督的重点对象,加强实时在线监督。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制定《市人大常委会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工作任务清单》并抓好落实,推动实现对政府债务“借、用、管、还”的全过程监督,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落细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系统谋划五年、聚力抓好当年,出台我市首个国有资产监督工作五年规划,确保本届内四大类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和审议监督全覆盖,推动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和市本级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开展国有自然资源(矿产资源)管理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跟踪检查,促进国资规范管理、高效运营。围绕民生改善持续发力。听取审议2021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开展环保“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并对上届开展的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一并“回头看”,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组织“池州环保世纪行”活动,努力用法治力量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改善人居环境。着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义务教育“双减”政策实施一年之际,组织专题调研、听取专项报告,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调研,就树立科学的育人观、校内减负、校外培训治理、依法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提出了意见建议。着眼老年人生活更有质量,开展《安徽省老年教育条例》执法调研,建议扩大基层老年教育覆盖面,让“老有所学”惠及更多老年人。着眼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保障中作用,开展中医药“一法一条例”跟踪检查。深入29个老旧小区开展工作调研,听取审议专项报告,要求统筹做好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品质提升工作。组织“暖民心”行动视察,推动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大力推动法治池州建设。结合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举办“我身边的法治故事”主题征文。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职责,实现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报告全覆盖,年度备案市政府、县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50件,督促纠正2件,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对3个政府部门依法履职情况开展评议,开展4件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推动政府系统依法行政。对宗教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开展佛教商业化治理专题视察,推动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首次听取审议市监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支持加强对小微权力的监督制约,推动正风肃纪反腐向基层延伸。听取审议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同步对民事审判、民事检察审议意见跟踪检查,促进“两院”忠实履行法定职责。
  积极改进工作监督。在对市教体局、住建局、商务局的工作评议中,公开征集公众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建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同步开展对其主要负责同志述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报送市委、抄送市委组织部门,实现“对事的监督”与“对人的监督”的有机结合。2次集中听取市政府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对去年的16项监督事项进展开展跟踪检查,构建监督工作闭环,增强监督实效。
  四、着力加强代表工作,增强代表履职实效
  深化拓展“双联系”。继续开展主任会议成员接待代表日活动,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小组)制度,走访基层代表337人次,安排基层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93人次,邀请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并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听取代表意见建议。统筹推进“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代表工作,推荐18名代表担任市政府法治督查员、民生工程特约监督员和市监委特约监察员。建立市人大代表联系1071名县乡人大代表的固定联系机制,倡导代表以调研、走访、交流座谈等方式,了解民情民意。加强代表联系群众的平台建设,发挥303个代表活动室、站和代表履职网络服务平台作用,畅通代表与群众联系渠道。
  扎实推进“聚民意、惠民生”行动。探索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思路举措,按照省人大常委会部署,在全市五级人大代表中开展“聚民意、惠民生”行动,落实代表每月至少提出一条民生建议的要求。压实“提、办、督”三方责任,通过推进会、调度会,督促承办单位加大办理力度,增强工作实效。截至目前,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17813件,办结15358件,办结率91%,满意率96.5%,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
  健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推动完善市政府负责同志领衔办理议案和重点建议工作机制,实行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各机构跟踪督办、代表满意度评价等方式,多措并举持续加大督办力度。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件议案、127件建议均办结,一些议案建议转化为具体政策、工作举措和成果。
  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举办代表履职培训班,实现基层市人大代表培训全覆盖。本着就地就近、便于组织开展活动的原则,将296名市人大代表划分为19个代表小组。组建经济(企业)、农业、旅游、立法司法、教育卫生、社会建设等6个代表专业小组,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等调研视察,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积极服务全国、省人大代表履职。
  五、坚持不懈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水平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突出人大政治机关属性,换届后常委会党组制定实施《关于加强政治建设的意见》。严格落实“第一议题”要求,增强践行新思想、贯彻新部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并落实党建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任务清单、落实统一战线条例工作清单,完善、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严肃组织生活,开展支部书记向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党总支述职,推进基层党建规范化、上水平。坚持党建带群建,分别召开机关中青年干部、女干部、退役军人座谈会,严格管理与关心帮助相结合,干部职工干实事、讲奉献的精气神进一步提振。
  不断加强能力建设。注重抓好换届后的培训,每一次常委会会议都坚持会前学法,每一次执法检查、执法调研都坚持事前学法;组织全员参加全国人大举办的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网络培训班、立法工作网络培训班,不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政治能力、专业素养。每两个月举办1次读书分享会,选派3名干部到村挂职,着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努力提高工作质量。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以清单化、闭环式工作机制把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细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推进有着落、可督查。把群众来信来访作为常委会直接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出台加强和改进人大机关信访工作的制度措施,建立全链条办理工作机制,全年依法处理信访事项25件次,推动解决了群众合法合理诉求。改版升级池州人大网站、开通微信公众号,生动展现地方人大和代表们履职的新成效。
  一年来,我们还协助省人大常委会承办了长三角地区人大民宗侨外工作联席会议,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9件法规征求意见和11项执法检查、调研。加强对县区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支持县区人大常委会建设和工作,增强全市人大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有力配合、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尽责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推动法规实施的力度还不够;监督工作精准性、实效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需要进一步深入;常委会能力作风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还有差距等。对此,我们将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的主要任务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市现代化建设将迈出崭新步伐,必须按照新部署新要求做好人大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大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职尽责,努力为全市加快现代化建设作出新贡献。
  一、切实贯彻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
  党的二十大为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要深刻理解、切实贯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和“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的部署,担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扩大代表、群众对人大工作的参与,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依法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更加真实、生动、具体地体现在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
  二、全面履行各项法定职责
  着力实现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注重质量和效率,坚持在精细化上下功夫,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计划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旅游垃圾管理、爱国卫生工作等地方性法规,开展九华黄精发展、农村供水等方面立法调研论证。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健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及采纳反馈机制。听取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告,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自查,建立健全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量。
  紧扣中心大局正确有效依法监督。计划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计划执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居家养老、法治政府建设、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等报告,市监委有关专项工作报告,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发挥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职能,探索形成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在预算审查监督中的合力。加强市级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监督,开展养犬管理条例、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在听取专项报告基础上,对市民政局、财政局工作开展评议。开展食品安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调研,组织政策性融资担保等7项工作调研,对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等19项审议意见、主任会议议事意见、评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跟踪检查。推动池州安庆人大合作协议落实。
  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重点就政府性投资计划、市级决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等作出决议决定。加强对决议决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相关重大事项落地见效。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促进被任命人员依法履职、为民尽责。
  三、支持代表更好发挥作用
  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落实代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方案,举办基层代表履职培训班,探索针对不同需求的专题专项培训,推动国家机关向代表通报重要工作,为其高质量执行代表职务创造条件。支持代表闭会期间开展调研视察,鼓励代表提出立法议案、参与预算审查监督,组织代表回原选举单位述职,推动代表履职常态化。
  提升“双联系”实效。规范代表活动室、站建设,推动代表全员进室、进站,提档升级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功能,建立健全代表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的处理反馈机制。持续推进“聚民意、惠民生”行动走深走实。丰富拓展常委会、专委会、工委联系代表工作机制,发挥代表小组、代表专业小组作用,深化代表对立法、监督工作的参与,更好发挥其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独特作用。
  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建立、完善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引导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完善代表议案建议交办、办理、督办贯通机制,推动提高议案建议事项解决率,防止“被满意”、减少“不满意”、做到“真满意”。
  四、奋力开创“四个机关”建设新局面
  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全面加强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建设。突出政治建设。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能力作风建设。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提升培训,不断提高其把握全局、调查研究、反映民意的能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改进作风的规定,提升工作质量,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健全制度机制。完善人大及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制度,探索更多体现人大特点、充满活力、务实高效的新方法新路径。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代表活动室、站进一步提高运行质效,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健全汇集民情民意的载体机制。继续完善街道居民议事会议制度。加快“智慧人大”建设。加强协同,进一步密切与县区人大的联系,推动乡镇、街道人大履行职责,增强人大工作整体效能。
  各位代表,奋进新征程,我们肩负着新使命。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努力为开创池州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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