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01日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东山:
政府工作报告对明年“三农”工作进行了系统谋划,强调要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新建和改造高标准农田,推广农业生产“大托管“,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实施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行动,大力实施一产“两强一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听后令人振奋。
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按照市委工作部署要求,始终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切实履行好人大工作职责。要严格依法开展监督,坚持以《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为统领,扎实开展《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和《土地管理法》审议意见跟踪检查。要完善地方法规体系,以良法促善治,深入开展九华黄精、农村供水立法调研论证。要夯实农业代表专业小组平台作用,结合“聚民意、惠民生”行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
市人大代表、贵池区梅村镇珍溪村党总支书记朱理中:
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如何在新征程上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我们必须高质量完成的“时代答卷”。
近年来,我们脱贫出列村各项事业虽然取得显著进步,但依然还有一些难啃的“硬骨头”要啃,必须要铆足干劲、脚踏实地、久久为功,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而努力奋斗。我认为,要聚焦当下现实村情,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把脱贫群众是否有返贫风险、一般群众是否有致贫风险记在心里、拎在手上,加强常态化监测和排查频率,精准发力补齐短板,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要结合本地生态及资源特点,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高标准高质量抓好特色产业发展,立足市场需求,加强精深管理,坚决把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兴村富民经济优势,不断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要持续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深做实乡村文明建设,通过人居环境的改善和乡风文明的提升为乡村振兴“塑形铸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市政协委员、民建池州市总支主委张箐: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有力推动旅游民宿发展,发展步伐逐步加快,环九华山、沿秋浦河区域呈现集聚发展态势,成为大众“微度假”“微旅游”的重要载体。但由于起步晚,我市旅游民宿发展还存在整体规模小、档次低,道路、生活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置、停车场地、用水用电、通信网络等公共设施配套建设比较滞后,整体经营手段单一,产业组织化程度不高,低水平同质化竞争严重等问题。
加快旅游民宿发展、助力乡村产业振兴。一是加强规划引导,优化发展路径。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组织编制《池州市旅游民宿产业发展规划》,全面梳理旅游民宿发展前景,明晰旅游民宿发展规划线路图,明确发展定位、空间布局、品牌特色。同时,将旅游民宿发展纳入我市旅游发展规划,将旅游民宿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加快贵池、东至、石台等地临近重点景区的旅游民宿集聚区建设,推动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特色鲜明的旅游民宿发展格局。
二是打造区域公共品牌,提高池州旅游民宿美誉度。研究制定我市地方民宿建设和服务质量技术规范,确立统一的民宿业建设、服务、卫生、餐饮、住宿、LOGO宣传标准。结合自身区位优势,深入挖掘文化文物资源,丰富文化内涵,找准旅游民宿发展定位,满足适应不同群体、不同层次需求。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强化对池州精品民宿的宣传推介,着力打造“池州民宿”整体形象。
三是创新经营模式,带动增收致富。积极吸引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企业、能人创客等多元投资经营主体参与旅游民宿建设。结合农村“三变改革”,组建旅游发展公司、协会和农业合作社,采取“公司+农户”方式,盘活村庄闲置资源,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整村连片发展旅游民宿。组织本地从业人员开展乡村旅游食宿服务、管理运营、市场营销等技能培训,创造更多民宿管家、民宿厨娘等新岗位,实现增收致富。让旅游民宿真正成为“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诗和远方”,成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标志性产品。
市政协委员、市妇联二级调研员汪翠香: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级妇联组织主动作为,创新工作思路,聚焦改革破难,通过提升带动能力、扩大组织覆盖、延伸工作手臂、强化培训赋能等措施,有力有序推动全市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改革,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贡献智慧与力量。但对标对表上级工作要求和妇女群众期盼,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为此建议广大妇女同志在乡村振兴中当好“四员”,在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中彰显担当。
当好宣传员,传播好政策好声音。聚焦政治引领、思想引领、典型引领、网上引领,深入开展“巾帼心向党奋进新征程”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好巾帼宣讲引领服务联系广大妇女群众重要载体作用,讲好党史和党的创新理论,讲好妇女创业创新故事、巾帼志愿服务故事,讲好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妇女儿童救助等创新举措,传播池州“好声音”,弘扬正能量。
当好指导员,助力巾帼创业创新。聚焦“创业创新巾帼行动”“科技创新巾帼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三大行动,充分发挥女企业家、创业导师、农村科技女致富带头人等示范带动作用,动员广大妇女积极投身乡村振兴。
当好引导员,弘扬家庭文明新风。聚焦“家家幸福安康工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重点围绕实施“家庭文明创建、家庭教育支持、家庭服务提升”三大行动,开展最美家庭好家风故事宣讲、《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辅导、“美丽庭院”示范户创建等活动,弘扬好家风、涵养好家教、建设好家庭。
当好服务员,暖心关爱贫困妇儿。重点做好源头维权、日常维权、特困关爱“三项服务”。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市级普法维权宣讲团成员深入乡村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知识宣讲活动;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妇联组织常态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摸排,及时有效帮助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开展城镇适龄低保妇女“两癌”免费筛查、春蕾女童助学、贫困女大学生资助、患大病残疾儿童“六一”慰问等活动,积极为特殊困境妇女儿童提供关爱帮扶服务,把党的关怀、妇联“娘家人”的温暖送到广大妇女心中,为建设美丽和谐乡村贡献巾帼力量。
政府工作报告对明年“三农”工作进行了系统谋划,强调要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新建和改造高标准农田,推广农业生产“大托管“,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实施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行动,大力实施一产“两强一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听后令人振奋。
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按照市委工作部署要求,始终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切实履行好人大工作职责。要严格依法开展监督,坚持以《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为统领,扎实开展《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和《土地管理法》审议意见跟踪检查。要完善地方法规体系,以良法促善治,深入开展九华黄精、农村供水立法调研论证。要夯实农业代表专业小组平台作用,结合“聚民意、惠民生”行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
市人大代表、贵池区梅村镇珍溪村党总支书记朱理中:
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如何在新征程上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我们必须高质量完成的“时代答卷”。
近年来,我们脱贫出列村各项事业虽然取得显著进步,但依然还有一些难啃的“硬骨头”要啃,必须要铆足干劲、脚踏实地、久久为功,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而努力奋斗。我认为,要聚焦当下现实村情,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把脱贫群众是否有返贫风险、一般群众是否有致贫风险记在心里、拎在手上,加强常态化监测和排查频率,精准发力补齐短板,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要结合本地生态及资源特点,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高标准高质量抓好特色产业发展,立足市场需求,加强精深管理,坚决把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兴村富民经济优势,不断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要持续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深做实乡村文明建设,通过人居环境的改善和乡风文明的提升为乡村振兴“塑形铸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市政协委员、民建池州市总支主委张箐: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有力推动旅游民宿发展,发展步伐逐步加快,环九华山、沿秋浦河区域呈现集聚发展态势,成为大众“微度假”“微旅游”的重要载体。但由于起步晚,我市旅游民宿发展还存在整体规模小、档次低,道路、生活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置、停车场地、用水用电、通信网络等公共设施配套建设比较滞后,整体经营手段单一,产业组织化程度不高,低水平同质化竞争严重等问题。
加快旅游民宿发展、助力乡村产业振兴。一是加强规划引导,优化发展路径。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组织编制《池州市旅游民宿产业发展规划》,全面梳理旅游民宿发展前景,明晰旅游民宿发展规划线路图,明确发展定位、空间布局、品牌特色。同时,将旅游民宿发展纳入我市旅游发展规划,将旅游民宿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加快贵池、东至、石台等地临近重点景区的旅游民宿集聚区建设,推动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特色鲜明的旅游民宿发展格局。
二是打造区域公共品牌,提高池州旅游民宿美誉度。研究制定我市地方民宿建设和服务质量技术规范,确立统一的民宿业建设、服务、卫生、餐饮、住宿、LOGO宣传标准。结合自身区位优势,深入挖掘文化文物资源,丰富文化内涵,找准旅游民宿发展定位,满足适应不同群体、不同层次需求。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强化对池州精品民宿的宣传推介,着力打造“池州民宿”整体形象。
三是创新经营模式,带动增收致富。积极吸引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企业、能人创客等多元投资经营主体参与旅游民宿建设。结合农村“三变改革”,组建旅游发展公司、协会和农业合作社,采取“公司+农户”方式,盘活村庄闲置资源,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整村连片发展旅游民宿。组织本地从业人员开展乡村旅游食宿服务、管理运营、市场营销等技能培训,创造更多民宿管家、民宿厨娘等新岗位,实现增收致富。让旅游民宿真正成为“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诗和远方”,成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标志性产品。
市政协委员、市妇联二级调研员汪翠香: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级妇联组织主动作为,创新工作思路,聚焦改革破难,通过提升带动能力、扩大组织覆盖、延伸工作手臂、强化培训赋能等措施,有力有序推动全市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改革,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贡献智慧与力量。但对标对表上级工作要求和妇女群众期盼,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为此建议广大妇女同志在乡村振兴中当好“四员”,在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中彰显担当。
当好宣传员,传播好政策好声音。聚焦政治引领、思想引领、典型引领、网上引领,深入开展“巾帼心向党奋进新征程”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好巾帼宣讲引领服务联系广大妇女群众重要载体作用,讲好党史和党的创新理论,讲好妇女创业创新故事、巾帼志愿服务故事,讲好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妇女儿童救助等创新举措,传播池州“好声音”,弘扬正能量。
当好指导员,助力巾帼创业创新。聚焦“创业创新巾帼行动”“科技创新巾帼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三大行动,充分发挥女企业家、创业导师、农村科技女致富带头人等示范带动作用,动员广大妇女积极投身乡村振兴。
当好引导员,弘扬家庭文明新风。聚焦“家家幸福安康工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重点围绕实施“家庭文明创建、家庭教育支持、家庭服务提升”三大行动,开展最美家庭好家风故事宣讲、《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辅导、“美丽庭院”示范户创建等活动,弘扬好家风、涵养好家教、建设好家庭。
当好服务员,暖心关爱贫困妇儿。重点做好源头维权、日常维权、特困关爱“三项服务”。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市级普法维权宣讲团成员深入乡村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知识宣讲活动;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妇联组织常态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摸排,及时有效帮助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开展城镇适龄低保妇女“两癌”免费筛查、春蕾女童助学、贫困女大学生资助、患大病残疾儿童“六一”慰问等活动,积极为特殊困境妇女儿童提供关爱帮扶服务,把党的关怀、妇联“娘家人”的温暖送到广大妇女心中,为建设美丽和谐乡村贡献巾帼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