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18日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1)皖1723破2号之二
2021年12月13日,本院根据安徽泽阳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安徽泽阳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经安徽泽阳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无争议债权总额为95396207.16元,且清偿期均已届满,尚有21165097元债权系后续补充申报和法院生效文书确认的债权,已由管理人作出初步认定并拟提交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核。截至2023年4月10日,管理人已查明债务人资产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146.93万吨、方解石矿资源量7.62万吨;两套颚式破碎及生产线、厂房、地磅3处、遗留在厂区范围内的部分活动板房;堆放在矿区排土厂处泥夹石约383334立方米(以最终能够并实际处置数量为准),资产总额约为3000万元。本院认为,安徽泽阳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现已查明的资产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4月11日裁定宣告安徽泽阳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特此公告
青阳县人民法院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