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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16日
统筹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吴佳佳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要建立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显著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人口问题是“国之大者”,提倡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就是着眼于消除制约生育的种种不利因素,让人们愿意生、养得起,从而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我国人口结构。
  当前我国人口总量出现负增长,呈现“乡—城”人口流动加速、平均家庭户规模持续收缩、区域人口发展不均衡等发展态势,内生性的低生育率加速了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劳动力人口结构老化与规模持续收缩。为此,国家提出“着力提高人口整体素质,努力保持适度生育水平和人口规模”“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
  近年来,我国大多数省份已经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通过构建生育友好的制度环境,提高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但总体上来看,我国距生育友好型社会还有一定差距。养育教育成本高是人们生育意愿降低的重要原因。在养育成本上,目前的突出问题是我国0岁至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不足,“老带孙”模式对老年人造成较大压力。同时,随着人们越来越重视子女的教育质量,学区房、教育投入等问题也成为影响生育的重要因素。此外,对职业发展的担忧也是很多女性“不愿生”“不敢生”的原因之一。
  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不仅需要国家在财政等领域持续投入,还需要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相关部门要在就业、医疗、养老等制度及各领域的改革等方面,进行匹配性的调整,共同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此外,还需要建设新型婚育文化,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
  在现代化进程中,人口变迁是一个长期趋势,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也无法一蹴而就。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还需顺应人民群众期盼,解决好一个个实际问题,继续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统筹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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