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A5版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11日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开展农作物种子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必须把民族种业搞上去。日前,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开展农作物种子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标志着国家统一推行的农作物种子认证制度正式建立。种子认证是以高质量种子为目标、强调过程管理的标准化质量保证体系,是体现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国际通行的种子质量管理模式。
  好种子有了“信用证”,种子企业有了“体检证”,国际贸易有了“通行证”。实施农作物种子认证,有利于提升种子质量和种子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还可以提高我国种业国际竞争力,对推动我国种子“走出去”意义重大。接下来,相关部门还将制定发布农作物种子认证目录、认证实施规则、技术规范等配套文件,推进认证工作全面实施。来源:《经济日报》

Copyright 2023 池州市传媒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新闻热线:0566-2316660 未成年人专用举报电话:0566-2029950 举报邮箱:czxwwyx@163.com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66-2029950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长江南路与石城路交叉口广电大楼 机关纪委的电话:0566-2029950

版权所有:池州市传媒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许可证编号:34120220004 联系电话:0566-2317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