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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30日
县检察院首次开展“云公诉”
  本报讯(通讯员 丁锟)“本次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采用‘云公诉’的方式,法官、检察官、被告人分处三地,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提供了更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令人印象深刻。”刚参加完“云公诉”的人民监督员王东初感叹道。
  10月21日,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喻某某、杨某某偷越国(边)境案正式开庭。检察官通过线上宣读起诉书、示证质证和答辩,被告人线上陈述,人民法院线上当庭宣判,两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判,庭审过程顺畅有序。这是县人民检察院第一起通过“云公诉”参与庭审的案件。
  原来,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检察官发现两名被告人现居住在云南省,且生活困难。考虑到被告人实际情况,检察官与两名被告人在线上开展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工作,并与法院沟通,提议通过远程公开开庭审理的形式开展庭审诉讼工作,得到了肯定答复,才有了这次“云公诉”的成功实践。
  此次“云公诉”标志着县人民检察院在智慧检务建设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也是司法机关在适应数字化时代要求、提升诉讼效率与便捷性方面的积极探索。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公诉活动的远程化、在线化,有效克服了地理空间限制,为被告人及诉讼参与人提供了更加灵活的参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