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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A7版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29日
没有门槛的乡村
艾红
  乡村在大地上袒露着胸膛,大门永远向世人敞开着,接纳每一个到访的人,从不需要任何叩问的礼仪。这种无门槛的包容,占据着我童年的大部分记忆。
  夏日的清晨,天刚泛起鱼肚白,二爷二娘就已出门。他们脚步匆匆,直奔大田,身影在熹微的晨光中晃动。我一骨碌爬起来,跟在他们身后。那会儿太阳还没完全醒,风微凉,露水打湿我的裤脚。下了田,他们弯着腰,手掌擦过带刺的草叶时,草茎断裂处发出“簌簌”声。指尖熟练地掐住杂草根部,薅起时连带着泥土的腥甜气息。我学着他们的样子,蹲下身伸手去拔草,可那草像是故意和我作对,咋也拔不动,还把手勒得生疼。大爷笑着走过来,手把手教我:“孩子,拔草得顺着劲儿,抓住根部,用力一拽就起来了。”
  干了一阵农活,二爷二娘才回到家中。这时候,院子里的鸡、鸭、猪早已饿得“咕咕”直叫。二娘赶忙喂食,随后进厨房生火做饭。灶膛里的火苗欢快地跳着,映红了二娘的脸。二爷就去给毛驴铡草,走到铡刀旁,木柄压下“咔嚓——咔嚓— — ”的声响震得地面微颤,金黄的草料在刀刃间碎成一节一节草屑,飞溅的草沫子沾了他一肩膀,在晨光里闪着细碎的光。
  播种的时候,我跟着二爷二娘去地里。二爷走在前面,用锄头熟练地挖坑,二娘跟在后面,弯下腰,小心翼翼地在坑里撒种子,再用脚轻轻踩实。几十亩的地,他们两人一锄一锄、一步一步地种。日头高高挂着,二娘累得直不起腰,汗水湿透了衣衫,有几次不得不跪在地上,爬着继续干。我在旁边看着心疼,却无能为力。
  每年新小米下来,二爷二娘总会给我们送来一些。那小米金黄金黄的,捧在手里,仿佛能看到他们在田间辛勤劳作的身影。想想每一粒粮食都浸着他们的汗水,我们都格外珍惜。母亲曾说起,大集体那些年,家里不能生火做饭,我们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常常吃不饱,二爷便偷偷地给我们送粮食,母亲半夜起来做饭,才让我们免于挨饿。
  乡村的四季,宛若一幅幅绚丽的画卷,不管啥时候路过庄稼地,只要你的目光稍作停留,它就会将自己最美的一面展现出来。春天,嫩绿的禾苗破土而出,给大地铺上了柔软的绿毯;夏天,玉米、高粱在风中摇晃,像是在跳着欢快的舞蹈;秋天,金黄的稻穗沉甸甸的,风一吹便互相摩挲着发出“簌簌”声,穗尖上的谷粒还沾着灌浆时的甜香。冬天,白雪覆盖大地,一片银装素裹。在这儿,我领略到了自然最美的风光。还记得二爷家那扇被岁月磨圆了边角的木门,风一吹便“吱呀”敞开,门框上留着我童年时用粉笔歪歪扭扭画下的太阳、月亮。
  因为婆婆住在农村,我与乡土的缘分仍在延续。丈夫是个有故事的人,可他总是对那些乡村往事闭口不谈。每次我执拗地缠着问他,他最后也只是嘟囔一句:“农村有什么好说的。”婆婆做的猪毛菜饼子,我吃得满心欢喜,过年时给我们捎来的黏糕,他却皱着眉头一口不碰。他常抱怨自己本可以凭借学习成绩考上好大学,却因父母没见识,填报志愿时选择了林业,又与泥土打起了交道。我知道他心里不甘,可他不知道,那些被他嫌弃的“土气”,恰恰是我笔尖下最想留住的光。我热爱写作,第一篇散文《生命的故里》写的就是拔草时的泥土味、播种时的晨光。下笔时,那些乡村的人和事像潮水一样涌上心头,写了好几千字,仍觉得意犹未尽。在我眼里,乡村就像个有魔力的万花筒,每转一下,都能露出不同迷人的样子。
  乡村最美的符号当属炊烟。王维诗中“渡头馀落日,墟里上孤烟”,短短两句,就把乡村勾勒成一幅宁静的水墨画。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故乡的炊烟一直是人们心中的图腾。小时候在农村二娘家,每到做饭时,炊烟就从烟囱里慢慢飘出来。昏暗的煤油灯下,灶膛里柴禾噼里啪啦地烧着,煮出来的米粥浮着金黄米油,舀一勺一吹,热气裹着烟熏味扑上脸,烫得人眯起眼,却还是忍不住用嘴唇去碰那烫嘴的碗沿,那是家的温度,是幸福的味道。二娘用玉米面变着法儿做出各种好吃的面馍馍、格格豆、粥、饼子、饺子……每一样都比山珍海味还要香,那是我童年里最难忘的美食。
  故乡的门,从来没有上锁,也从来不会上锁,只因我们的父母就是开门的月光。我的父亲,十四岁时父母就没了,青年应征入伍,后来本可以留在大城市工作,他却执意回到故乡。
  如今,老家的大爷早已长眠于黄土之下,堂兄弟和姐妹们也定居在了城市。再回去时,老屋的木门朽了,烟囱不再冒烟了,想寻根都没个落脚处。可每当想起小时候跟着二爷二娘穿过玉米地,那条被我们双脚踩软的小路,心里就格外敞亮— —那是乡村给我的,永远没有门槛的回家路。老屋的木门虽已朽坏,但乡村教会我的,是一种无需钥匙的归属感。当城市的防盗门在身后“咔嗒”锁上时,那片永远向游子敞开的乡土,早已成为血脉里最温暖的门槛,它不是阻隔,而是归途;这条路上的月光,仍会顺着笔尖,淌进我每一个写满乡愁的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