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 徐艳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孝春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吴小明为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二、免去: 吴剑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钱勇的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