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01日
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登)
□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徐艳阳
2022年工作回顾
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审判质量效率、队伍素质能力和司法公信力。2022年1-11月,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8148件,结案26597件,法官人均办案185件,平均自然审理天数缩短至38天。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十项核心指标综合评估排名居全省第一位,市中院均衡结案指标综合评估排名居全省中级法院第一位。省对市营商环境考核的18项一级指标中,市中院牵头负责的“破产办理”和“执行合同”两项分别居全省第一位和第七位。
一、惩恶扬善,勇于担当,筑牢社会安全司法屏障
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社会安全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审结刑事案件1263件,判处罪犯1566人。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6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审结公安部挂牌督办的胡某等19人涉恶案,青阳县法院刑庭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决贯彻党中央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治理腐败效能,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1件。坚持“打虎”“拍蝇”“猎狐”一体推进,安徽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周某,淮北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胡某等原厅局级公职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加大对职务犯罪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实际追缴到位1897万元。
守牢民生安全防线。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6件,对王某私设生猪屠宰场、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生猪肉行为判处实刑,依法维护群众“舌尖安全”。审结高空抛物、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465件,依法维护群众“出行安全”。审结网络电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57件,依法维护群众“钱包安全”。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1013名被告人适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会同司法行政部门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为1385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切实保障被告人获得辩护的权利。
二、服务大局,主动作为,护航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找准民商事、行政、执行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力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完善审判执行工作制度18项。注重发挥破产审判市场出清和重整救治作用,办结破产案件120件。建立合同纠纷“快立、快审、快执”机制,纳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的案件办理用时同比缩短11天。
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坚持平等、全面、依法保护产权原则,落实纾困惠企司法政策措施,审结民商事案件15580件。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18件,依法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700余万元。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新格局,审结涉景德镇瓷器地理标志、“箭牌”“五粮液”等商标侵权案,依法打击“傍名牌”“搭便车”等侵权行为,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合法性与合理性并重的司法审查原则,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49件,办结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130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相对人撤诉、行政机关撤回强制执行申请27件,市中院审理的程某诉东至县卫健委案入选全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强化“关键少数”法治思维,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目标,常态化邀请行政机关人员旁听庭审,促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守护生态池州发展。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0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9件。石台县法院积极探索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适用生态修复机制,主动适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限期修复”“劳务代偿”等责任承担方式,实现刑事制裁、民事赔偿和生态修复有机统一的良好效果。
三、砥砺初心,能动司法,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及时高效便捷化解矛盾纠纷,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加强民生权益保障。疫情之下,我们进入不确定时代,基本民生受到极大挑战,法院以各种努力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劳资用工、买卖合同、商铺租赁等纠纷,审结相关民商事案件1300余件。畅通农民工维权通道,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303件,为农民工追回“血汗钱”1348万元。审结商品房买卖、房屋租赁、土地使用权转让、建设工程等案件1017件,保障群众“住有所居”。加强对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司法保护,打造家事矛盾纠纷化解“温暖”系列品牌,审结涉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纠纷案件1768件。加大对困难、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为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226万元。
维护群众胜诉权益。集中开展“江淮风暴”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执结案件11821件,执结率93.46%,执行到位金额11.36亿元,执行质效始终保持全省第一方阵。坚决打击逃避、抗拒执行行为,拘传443人,司法拘留124人,形成铁腕执行的强大声势。
完善便民利民举措。常态化开展跨域立案、跨区协助执行,打造长三角地区司法一体化建设新高地。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全面推进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送达,群众诉讼服务更省力、更省心。持续巩固提升一站式建设成果,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质效评估综合排名居全省前列。规范开展司法救助,为符合救助条件的45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67.8万元,增强司法为民工作实效。
用心化解涉诉信访。全市法院主动担当作为、不惧困难挑战,全身心投入化解信访纠纷工作。坚持以效为先,注重信访模式创新,实行领导包保制度,依法解决群众诉求,有效化解向某、章某等一批信访积案。院领导主动开门接访、带案下访,以“如我在诉”的态度接待来访群众、约谈信访人659人次,帮助群众解开“法结”“心结”,实现维稳和维权并重。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面对突发疫情,34名干警主动请缨到一线抗疫,169名居家干警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常态化参与物资搬运、卡点管控。组织召开金融案件诉源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分类分批梳理一批金融借款纠纷案件,利用非诉程序化解区域金融风险。市中院选派四名干警投身村镇一线。
四、锐意改革,守正创新,揭橥审判执行效能革命
认真贯彻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坚持体制改革与科技创新双轮驱动,不断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
完善诉讼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级管辖的工作指引》,鼓励对基层法院的疑难复杂案件提级管辖,实现案件“有上有下、良性运行”。认真贯彻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加大一审简易程序、速裁程序与二审独任制审判程序应用,全市法院一审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办结10262件,实现审判质量与效率双提升。深化执行制度改革,推行“司法+辅拍+金融”模式,司法拍卖“法拍贷”工作率先在全省实现两级法院全覆盖。
深化多元解纷机制。贯彻落实《关于全省法院参与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工作意见》,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同比下降14.77%,诉源治理成效初显。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全市法院19个人民法庭均实现与基层治理单位对接,池州仲裁委、市妇联、市医院等10家市级调解组织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建设全域数字法院。扎实推进互联网法庭建设,“云上法庭”数量由12套增至18套,同比增长50%,云上庭审1480次,大幅提升庭审智能化水平。
五、凝心铸魂,固本培元,夯实司法事业发展根基
认真贯彻落实“五个过硬”要求,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切实提升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坚决筑牢政治忠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开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干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注重司法能力建设。坚持实战实效导向,加强教育培训,通过“线上+线下”培训干警4600余人次。加强人才梯队建设,举办青年干警座谈会、学术论文研讨会,进一步浓厚爱学习求真理强素质文化氛围。市中院审判理论研究取得重大突破,申报的《量刑规范化视野下法官刑罚裁量权研究》成功中标最高院审判管理重大研究课题,成为安徽省唯一中标法院,也是池州中院建院以来首次申报并获批立项。多篇案例入选最高院、省高院优秀案例。加强先进典型培育,20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表扬。
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新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是多年来困扰法院科学发展的老大难问题,市中院党组将其列入年度首要重点工作,穷尽一切办法予以强力推进,如期顺利完成搬迁工作。
六、开门纳谏,接受监督,推进各项工作公开透明
认真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以一切围绕人民的工作自觉,不藏短、不讳过、不诿责,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自觉性,擦亮司法公正金色名片。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坚决贯彻落实市五届人大会议决议,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审判监督工作,逐项落实审议意见。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民商事审判跟踪调研,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定期走访代表、报告工作,推动代表联络多样化常态化。持续开展人大代表跨区视察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观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听取代表意见,接受代表监督。
主动接受政协监督。坚持广开言路、问计问策,主动走访政协委员,向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法院工作情况,接受委员监督、听取委员意见、改进法院工作。畅通沟通联络渠道,赠阅《池州审判》《人民法院报》,邀请委员视察调研法院工作,切实增强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优化审判流程、庭审、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累计直播庭审1.8万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文书14万篇。深入推进司法民主,2022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409件,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71.2%。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启新时期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按照市委部署要求,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奋力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现代化“三优池州”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政治建设持续发力,在筑牢忠诚上展现法院担当。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研讨实践活动,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支部学习等,在坚守党的政治立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升政治能力上下功夫,用党的最新理论凝心铸魂。
二是执法办案持续发力,在服务大局上贡献法院力量。坚决把执法办案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势,推动全市法院审判执行质效走在全省前列。全面落实均衡结案,持续优化各项指标,抓好均衡结案运行态势分析,巩固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
三是司法为民持续发力,在增进福祉上彰显法院情怀。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有效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统筹做好涉诉信访化解,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是司法改革持续发力,在提质增效上凝聚法院智慧。坚持系统观念、底线思维,统筹抓好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地落实,切实将制度设计转化为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的动力。
五是队伍建设持续发力,在锻造铁军上夯实法院根基。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首位,争创一流党建高地。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只争朝夕、奋发有为,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池州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