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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01日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登)
——2022年12月31日在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陈勇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及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聚焦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责定位。一是服务发展扎实有效。我市检察机关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评分继续保持全省前列。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安全生产检察等5项工作受到市委或省检察院肯定。二是办案质效持续提升。检察机关36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中,我市10项排名第一,17项排名前三;刑事诉讼监督质量指标半数居全省前三。三是创先争优成效明显。3起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5起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全市4名干警受到全国性表彰,12个集体、18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一、始终聚焦平安建设,践行守土尽责的检察使命
  围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这一主线,保持政治清醒,彰显检察作为。
  (一)忠诚履职维护安全稳定。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75人,起诉1677人。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密防范打击各类渗透、破坏、颠覆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惩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重拳打击有组织犯罪,依法批捕3人,起诉19人;注重深挖整治,捣毁黑恶犯罪经济基础,在办理中央特派督导的胡某等人涉恶案时,监督“查扣冻”涉案财产(估值)2000余万元,督促退赃300余万元。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易发多发态势,加大打击力度,起诉涉及“两卡”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71件176人。
  (二)宽严相济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统筹履行打击和保护职能,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不需要羁押的不批捕,对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起诉,不批捕率、不起诉率同比分别提高5.6和7.5个百分点,诉前羁押率持续降至20.5%。
  (三)溯源治理提升法治水平。针对监督办案发现的履职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深入剖析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漏洞,制发社会治理等方面检察建议133件,同比上升62.2%。青阳县检察院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办理的钟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入选最高检助力安全生产典型案例。落实普法责任,推进检务公开,以检察办案引领社会法治意识提升,市检察院“互联网+检察”指数9月份以来连续位居全省第一。
  二、始终聚焦服务大局,贡献高质量发展的检察力量
  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努力为全市经济环境优化、行稳致远、优势厚植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着力创优营商环境。落实助企检察政策,不起诉涉民企犯罪嫌疑人21人,会同公安机关清理刑事“挂案”13件,办结涉企民事申诉30件。坚持依法“容错”,联合相关单位组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聘任专业人员51名,基于合规整改情况对4家企业依法作出宽缓处理,避免“案子办了、企业垮了”。做好“面对面”检察服务,参与新春访万企、“优环境、稳经济”等活动,处理、转办问题23件。
  (二)倾力维护市场秩序。加大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惩治力度,提起公诉81人,营造诚信有序市场环境。青阳县检察院与有关单位开展专项活动,推动5件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件移送司法处理。九华山风景区检察院聚焦“整体转型、全面提升”目标,持续参与佛教商业化问题治理,做实旅游市场保障。助推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案件提级把关;实施反洗钱行动,起诉洗钱犯罪3人。
  (三)全力保护生态环境。深化“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起诉环境资源领域犯罪159人,提起相关公益诉讼64件。聚焦长江大保护,加强跨行政区划司法协作,开展池州、安庆两地联防联治行动;协同市河长办妥处青通河船舶侧翻溢油险情,被《中国水利报》转载、最高检微信推送。生态检察展示馆被命名为第一批“池州市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基地”。
  三、始终聚焦民生民利,展现司法为民的检察情怀
  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履职抓手,助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做到人民检察为人民。
  (一)诚心办实群众信访。推进“温暖控申”亮面建设,畅通多渠道“进口”,接收的572件信访件均做到“件件有回复”,专门开展调查回访,提升回复答复质效。贯彻落实“党建+信访”“清单+闭环”等工作机制,高效办结省领导接访交办件,有效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完善院领导接访下访、阅批群众来信和信访包案机制,实现“三类首访”领导包案率达100%。
  (二)用心守护美好生活。推动“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71件,督促相关部门、基层政府依法履职37件,同比分别上升121.9%和27.6%。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惩经营“问题肉”、农残超标蔬果、假药等食用农产品和药品领域违法行为,依法起诉7人,并诉请追究其民事责任。查核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线索15条,推动及时补征税款、追缴医保资金或处置国有闲置土地。
  (三)悉心保护“未来”成长。以“沐童”品牌为统领,依法批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53人、起诉50人,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不诉率分别达60%、52.9%;因应未成年人犯罪态势,开展预防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会同市委平安办、团市委、市教体局等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护航青春成长”系列宣传活动。
  (四)精心保障特定群体权益。聚焦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通过街头宣讲、新媒体推文、制作短视频等开展主题宣传,批捕相关犯罪嫌疑人6人,让“夕阳红”安享晚年。关注因案陷困当事人及其家庭,推动省、市、县三级联动救助,与8家单位建立“司法救助+社会帮扶”衔接机制,司法救助案件同比上升65.2%。在助力解“薪愁”上重履职,对32件欠薪等纠纷支持起诉,是上一年的2.5倍。
  四、始终聚焦公平公正,彰显能动履职的检察担当
  立足宪法法律定位,推进对执法司法办案活动参与、跟进和融入式监督,促进行权规范,增进群众公平正义获得感。
  (一)推动“府检联动”机制持续做实。健全组织体系,实现市县两级“府检联动”平台搭建全覆盖。两级检察机关与政府召开联席会议,明确工作目标、联动重点,综合运用制发文件、联合会商、挂牌设点等方式有序促推联动“子项目”落实,在服务民营经济、生态环境共治、未成年人保护协作、执法司法衔接等方面形成制度成果、工作方案16件,开展专项行动或督查检查31次,开展同堂培训、交流互学等46场次。
  (二)推动刑事检察监督持续做优。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件、撤案22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立案23件,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提出纠正违法意见40件次,纠正漏捕、漏诉46人,依法提出抗诉11件,监督工作力度稳步增强。
  (三)推动民事检察监督持续做深。对有引领价值案件依法提出抗诉,解决同类问题,对不具有引领性但应依法监督的案件,更多以检察建议方式促进纠正,民事抗诉案件再审改变率、执行案件监督建议采纳率处于全省前列。对审查认为正确的民事裁判,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34件,同步进行释法说理,引导服判息诉,维护
  (四)推动行政检察监督持续做细。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办案质量居全省前列。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化解,针对一些行政案件“案虽结、事难了”,与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协作机制,通过监督纠正、促成和解、司法救助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件,促进案结事了政和。
  (五)推动职务犯罪检察持续做强。加强与监察机关在证据收集、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方面的会商衔接,实行职务犯罪案件市县两级院同步审查,提升办案质量。一年来,对各级监委移送案件提起公诉12件,依法办理淮北市原副市长胡某受贿、滥用职权案等一批有影响案件。
  五、始终聚焦政治建检,锻造对党忠诚的检察队伍
  (一)抓实首位政治任务。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分层分类,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先进典型“榜样说”、普通干警“大家谈”、基层检察长“议”,增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
  (二)不断突出政治引领。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梯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贯彻政法工作条例,首次向市委专题报告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落实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衔接要求,制定强化班子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体推进“三不腐”,细化主体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要点,通过内部联席会议定期会商,建立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支持驻院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全年两级院干警无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四)狠抓素质能力建设。坚持政治建设融入业务培训,线上线下、分级分类培训干警1585人次,提升队伍素能。推进检察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全市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会议27次,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605件。推动基层检察院高质量发展,调整、交流、提任班子成员8人,支持遴选优秀年轻检察官7人。拓宽社会支持参与渠道,邀请122名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评议等办案活动81件次。11月下旬,主城区突发疫情,检察机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服从和支持战“疫”大局,组织党员干警数百人次投身核酸检测、小区值守、物资搬运等工作,筹集物资、安排场地,为110余名志愿人员提供食宿等后勤保障,全力助推打赢抗“疫”攻坚战。与此同时,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检察办案,畅通“不见面”渠道,确保检察服务“不停滞”。 
  

2023年工作安排

 
  党的二十大确立了党在新时代新征程上的使命任务,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开局之年的检察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二十大报告有关法治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联动推进检察业务提质、检察队伍提能、检务管理提效,全面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更实保障新发展格局、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示范区、开创池州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积极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立足政治领航,进一步增强履责自觉。聚焦《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及省委、市委决定和上级检察院部署,深化学习教育,结合实际进一步丰富形式、实化内容,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充分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所赋予的更重责任,推进监督办案锻长板、补短板、增特色,抓实“4+9”法定公益诉讼领域履职。
  (二)立足发展大局,进一步强化多维保障。围绕更高水平平安池州建设,突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坚决惩治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加大网络犯罪打击力度,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和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加大破坏市场秩序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知识产权案件办理,持续抓好涉案企业合规工作。
  (三)立足强化监督,进一步满足群众期待。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规范化运行制度建设,推进刑事执行“派驻+巡回”检察,以精准监督理念、典型监督案件引领和做优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动“府检联动”平台发挥更实作用。自觉服务反腐败大局,落实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决策部署,加大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查办力度。
  (四)立足自身建设,进一步夯实检察根基。强化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基层组织功能,一体提升干警监督办案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因应形势任务,优化检务管理,完善监督办案管理指标体系和干警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检察开放矩阵建设。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基层检察院增强内生动力。
  各位代表,蓝图绘就风正劲,扬帆破浪奋进时!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认真落实本次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定信心、埋头苦干,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谱写池州现代化建设崭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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