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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19日
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登)
——2024年1月18日在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 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徐艳阳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聚焦主责主业,抓实主题教育,各项工作迈出高质量发展新步伐。

    2023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2923件,结案30672件,结案率93.16%。审判执行综合考核29项指标中,有17项指标居全省前5位,综合排名居全省第1位。省对市营商环境考核指标中,市中院牵头负责的“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两项一级指标分别居全省第5位和第7位,8项三级指标均居全省第一方阵。上半年全市群众安全感、法院(法庭)满意率分别位居全省第1位和第2位。

    一、建设平安池州,为高水平治理夯实法治支撑

    增强忧患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守护池州平安,有力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审结刑事案件1753件,判处罪犯2640人。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制度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守护生产生活安全。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242件,全力守护老百姓的“钱袋子”。依法严惩涉枪涉爆等危害公共安全案件528件,增强人民群众生活安全感。严厉打击食品领域犯罪案件11件,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严惩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案件512件,助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审结强奸、猥亵、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63件,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依法保障刑事被告人合法权益。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会同司法行政部门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审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达85.11%。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制定《行政审判工作综述》,举办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专题讲座,常态化邀请执法人员旁听庭审,促进规范文明执法。审判工作与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良性互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败诉率9.38%,呈逐年下降。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实现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的效能叠加。

    二、立足中心大局,为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法院担当。

    服务经济发展高质量。依法维护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秩序,审结民商事案件16174件,标的额70.04亿元。坚持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谋划推进,制发《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管理的规定》,落实优化举措14项,有效降低企业解纷成本、缩短诉讼周期。深入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挽救危困企业,扎实开展“江淮风暴”惠民暖企专项行动,助力园区“腾笼换鸟”,开展企业信用修复活动。

    助推改革创新高效能。完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审判机制,坚持制裁保护并重,依法打击侵权假冒类犯罪行为,开展知识产权周系列宣传活动,主动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

    保护生态环境高颜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138件。主动适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责任承担方式,实现刑事制裁、民事赔偿和生态修复的有机统一。

    推动乡村振兴高品质。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严惩涉农犯罪。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进乡村,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新动能。选派4名干警在东至县胜利镇开展帮扶工作。

    三、恪守人民至上,为高品质生活提供有力保障

    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以“如我在诉”的意识,认真办好每一个案件,以优质高效司法回应群众诉求。

    加强民生权益司法保障。密切关注民生领域司法需求,强化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保护,加强群众人身权利保护,加大对困难、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努力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优化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坚持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诉讼服务理念,实现诉讼服务热线“一号通办”、诉讼服务网“一网通办”,建成标准化诉讼服务大厅,在硬件打造、功能设置、导诉方式等方面彰显司法温度。

    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指导意见》,对诉源治理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迁移,让矛盾纠纷“止于未诉、化于萌芽”。

    全力兑现群众胜诉权益。持续优化执行工作机制,建立“一站式”执行服务中心。开展“江淮风暴”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执行信访化解行动、“法拍助力惠民暖企”活动。

    四、深化改革创新,为高标准公正注入强劲动能

    抓实“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审判理念现代化统领、引导、促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不断规范审判权力运行。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发《院庭长阅核案件实施办法》,从阅核主体、范围、程序等方面强化院庭长的监督管理职责。优化“四类案件”监管,压实院庭长的审判监督管理责任,开展庭审、裁判文书、案件质量大评查,加强类案及关联案件强制检索,扎实开展长期未结案件清理。

    持续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稳步推动简案快审,有效破解案多人少矛盾。切实推进繁案精审,推动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的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探索建立专家智库、特约监督员等制度,为执法办案提供智力支持。

    科技赋能智慧法院建设。扎实推进互联网法庭建设,高度重视信息化与办案办公深度融合,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顺利上线应用,覆盖全市两级法院全部案件的集约送达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切实提升办案效率和规范水平,扎实推进法答网建设。

    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实行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基层制度,在业务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

    五、全面从严治院,为高素质队伍赋予发展方向

    充分发扬斗争精神,弘扬法院先进文化,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作斗志昂扬向上。

    旗帜鲜明讲政治。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断提高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

    力学笃行提能力。以注重实干实绩实效为导向,全面提升干警司法能力,组织召开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研讨会,践行“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参加学术研讨会议,不断提升池州法院在全省、全国的学术影响力。

    标本兼治强作风。全面压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拧紧廉洁自律总开关。召开“解剖七只麻雀”司法作风点评会,集中整治司法作风突出问题。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加强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

    以文化人树形象。深化支部党建品牌创建,着力打造“36.7℃司法”诉服体系、“春妮”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室、“后浪”青训营等特色党建品牌,实现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增强队伍履职能力。建成三棵树图书馆,积极打造书香法院。举办“向阳而生从‘心’起航”心理健康沙龙等活动,以春风化雨的方式立德树人。

    六、自觉接受监督,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筑牢制度根基

    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的理念,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汇聚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的强劲动力。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全面落实审议意见。定期向市政协通报法院重点工作,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沟通联系,诚恳听取意见建议。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沟通联络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依法接受纪检监察、检察监督。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常态化检视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积极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领导班子和司法权运行全过程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法检“两长”同庭履职,邀请各级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监督案件36件,办理再审案件33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深入推进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591件,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达67.47%。畅通司法公开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自媒体发布各类司法信息2000余条,不断拓展群众监督渠道。加强与媒体沟通联系,建立良性互动机制,切实保障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池州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一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上级法院工作要求,以精准服务中心大局为首要任务,以讲政治顾大局、促公正提效率、重自律强队伍为具体路径,奋力谱写新时代池州法院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坚持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坚决把讲政治要求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始终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让对党绝对忠诚铸入灵魂血脉。

    二是以更强担当服务发展大局。坚持围绕全局、把握变局、服务大局,以法治保障彰显法院担当。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池州建设。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池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法院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产权保护、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上持续发力,努力让高质量司法成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

    三是以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坚持对标要求、回应诉求、保障需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全面提升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水平,全力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努力在共同缔造中贡献更多法治力量。贯彻实施《民法典》,巩固拓展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成果,积极构建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新时代司法的力量和温度。

    四是以更大力度推进改革创新。坚持革故鼎新、改革创新、守正出新,着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加强对审判权的制约监督,完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实现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管有机统一。严格落实院庭长“阅核”制度,通过推进阅核制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责任,提升案件审判质效。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拓展司法与科技深度融合应用,让人民群众维护权益、实现公平正义更加高效便捷。

    五是以更严要求淬炼过硬队伍。坚持保持定力、提升能力、激发活力,全面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干警树牢“抓前端、治未病”、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等司法理念。抓实政治素质建设,教育引领干警研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破解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抓实业务素质建设,提升办案能力,把执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起来。抓实职业道德素质建设,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零容忍惩治司法腐败,让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成为池州法院队伍的鲜明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