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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16日
我市1名教师荣获国家级先进个人称号
  本报讯(记者唐馥娴)5月10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召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大会。
  会上宣读了《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表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178个单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称号,294名个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称号。我市第十一中学教师秦红艳荣获“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称号。
  据悉,这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22年来的首次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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